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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10:55:0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结合专业(学科)特点、学校优势、区域特征等,明确虚拟教研室建设目标方向,在建设类型、具体任务要求、教研功能形态等方面打造特色鲜明的教师教学共同体。聚焦新时代人才培养关键问题,瞄准地方、政府、社会、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开拓性地提出新思路和新方案。
       (三)分类探索,协作共享。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发挥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福建省数字高校图书馆等智慧高教“数字底座”的整合共享作用,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四)制度健全,运行高效。加强虚拟教研室的软硬件建设。坚持教研室的动态开放,建立广泛认同的目标机制,培育团结协作的合作机制。鼓励围绕福厦泉高等教育创新集聚带、苏区老区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带,福州大学城区,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协作联动的虚拟教研室发展机制。
       二、建设任务
       (一)探索基层教学模式新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智慧+”教育理念,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基层教学组织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为开展基层教学活动提供更加先进、灵活、多样化的平台,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搭建教学改革研究新平台。依托虚拟教研室,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形式与载体,充分发挥虚拟教研室在时间、空间和资源汇聚上的优势,围绕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以需求导向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协同创新为关键,以能力建设为发力点,绕课程开发与实施、教学改革、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试评价改革、教学机制创新、课程教学管理、教学资源开发等内容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总结凝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论文、案例、课件、软件等研究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探索教学资源共享新方式。打通智慧教育平台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路径,汇聚省内外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等高水平师资,协同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实训项目等资源,建立健全教师互聘共享、课程互选互认的常态化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优质资源跨校、跨区域推广与应用,提高省内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新路径。依托各级虚拟教研室,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内容,开展案例分享、教学示范、协同教研、讲座沙龙等活动,打造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策略与技巧,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建设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三、建设类型和条件
       (一)虚拟教研室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分类。在虚拟教研室建设范围方面,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
       2.建设内容分类。在建设内容方面,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其中,课程(群)教学类虚拟教研室,需依托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群,形成水平一流、特色鲜明的虚拟教研室。专业建设类虚拟教研室,需依托学科优势明显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围绕“双一流”建设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进行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类虚拟教研室,需依托具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和相关本科专业的高校进行建设,为振兴发展师范教育学科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虚拟教研室建设应具备的条件
       1.负责人要求。全国性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校内、区域性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含)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成员要求。教研室成员不少于 10 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校外成员不少于 30%;全国性虚拟教研室省外成员不少于 30%,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 建设基础要求。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广泛动员,积极申报,优先从“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及本科教学工程等有建设基础的项目中组织申报,每个学院限报1项。
       (二)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附件1)、《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提交到教务处陈国宋老师处,电子版发送593686461@qq.com,后续相关材料通过福建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网站www.fooc.org.cn进行网上报送。
 

       附件:1.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
                  2.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汇总表
 
 
福州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