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30 19:42:00
各处室、各系(部)及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
责机制的通知》(闽教党〔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
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教党函〔2016〕24号),《教育部关于切
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和《福建省高等学
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闽教科〔2013〕29号),认真学习并加以贯彻落实,要求各有
关单位做好学风建设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的总结,制定相关细则,强化学风建设
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
附件:
1、《中共福建省教育厅党组转发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
机制的通知》(闽教党〔2016〕18号)点击下载此文件
2、《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强化学风建设责任实行通报问责机制的通知》(教党函
〔2016〕24号)点击下载此文件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