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专业审批手续的流程 发布时间:2011-09-17 20:55:00
1.根据《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由院领导审批后,填写《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将信息填写完整,要求字迹清晰,
家长及
辅导员必须签字确认。
3.按照审批表中的审批部门的先后顺序,到相应的部门到审核并盖章。
财务处:海天楼203室
学生处:海天楼212室
4.将审批表交给各系教务员,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5.由各系教务员根据每学期所开设的课程以及转入专业的教学培养计划,安排学生进行转专业课程的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