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学生工作
党建工作
招生信息
首页
机构设置
处室简介
科室职责
教学运行
规章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质量保障
学籍管理
考试管理
实践教学
实验室安全
质量监控
教学督导
专项检查
教学质量分析
校友邦
毕设通
学生登录
教师登录
教学工程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成果
教学改革与研究
教材管理与建设
教师发展
政策文件
服务指南
通知公告
下载专区
教师专区
学生专区
科研管理
通知公告
管理制度
表格下载
联系我们
0591-83909902
首页 >
科研管理
>
管理制度
>
开具各类证明的流程
发布时间:2011-09-17 20:42:00
1.填写《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出具证明审批表》,将信息填写完整,要求字迹清晰,由辅导员签字确认。
2.开具成绩证明应提前一至两天时间,到教务处各系教务员处办理。
3.开具在学证明应提前一至两天时间,到教务处(海天楼208)潘老师处办理。
4.若需要开具英文版证明,必须自行请人代为翻译,并请我院外语任课老师签字确认,方可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