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复学审批手续的流程 发布时间:2011-09-17 20:35:00
1.在复学的规定时间内,填写《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复学审批表》,将信息填写完整,要求字迹清晰,由原所在年级辅导员签字确认。
2.根据《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因疾病需疗养七周以上者,在办理复学手续时,必须由县级以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身体健康证明。
3.按照审批表中的审批部门的先后顺序,到相应的部门到审核并盖章。
财务处203室
学生处212室
4.将审批表交给各系教务员,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5.由院领导审批后,学生按规定缴纳学费,领取教材。
6.学生到复学后所在年级的辅导员处报到,安排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