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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10:12:0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及《福州工商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教务处〔2020〕54号)文件规定,组织开展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2020年9月入学的普通本科学生(专升本专业除外)。
  二、 具体工作安排
  (一)2021年1月5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填写《福州工商学院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递交所在学院教务管理老师,逾期不予受理转专业申请。
  (二)2021年1月10日前,各学院根据转专业相关条件完成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审查,并汇总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情况,填写《2020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三)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后,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与汇总,获批后将符合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公示期结束后,获批转专业的学生按转专业通知单(附件3)要求,到原专业所在学院签署转专业承诺书(附件4),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学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及时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通知,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公布名单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后,已获批转专业的学生一律不得放弃。(提示:请各学院提醒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务必了解转入专业的详细情况。)
  (三)请各学院及时向学生公布相关信息,接受学生咨询,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福州工商学院转专业申请表.doc
2020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docx
转专业通知单.doc
转专业承诺书.doc
福州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