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18 14:08:00
一、教务处负责管理模拟法庭,并就模拟法庭的使用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二、 进入模拟法庭后,应当遵守学校有关教室内的行为准则,且不得有违反法律针对法庭纪律的行为。
三、不得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等废弃物。
四、模拟法庭作为法律实践模拟教学的场所,其使用应当遵照学校制订的关于模拟实践教学的一般性规定。
五、除纳入学校教务处计划的教学使用外,使用模拟法庭需要事先申请并经教务处相关主管领导同意。
六、学生为进行模拟法庭比赛、诉讼类、模拟法庭课程的预习、演习之目的,而需要使用模拟法庭的,应当提前三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经教务处领导批准后使用。
七、其他为法律实践目的使用模拟法庭,应当提前三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经教务处领导批准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