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17:36:00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行为规范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是否擅自调停课,是否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二)教学材料检查。二级学院认真审查课程资料网络上传及审核情况,重点审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等资料撰写规范性;认真核查暑期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出现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全面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特别是实践实验教学开展情况。
(三)课堂教学检查。重点查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听课评议表,二级学院日常巡查课记录。
(四)建议二级学院广泛开展“最美笔记”评选、宣传。
(五)教研室工作检查。二级学院主要检查是否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教研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六)开展评教及评学活动
1.评教。由教务处牵头,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评教工作。
2.评学。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本学期上课的所有教师)对任教班级学生进行评学。
(七)期中考试安排。二级学院做好考试课程命题、考试安排、试卷批改等工作,考试课程信息汇总表于11月3日前报教务处陈焱老师处(附件1)。
(八)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各二级学院重点对选题(是否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及开题报告撰写等方面展开检查。
(九)教学实验场所安全排查。设备科对实验室在内的各类教学设备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各学院成立教学工作检查小组,以学院自查为主,校教学督导组、质量保障处、教务处检查为辅,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二)各学院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会议时间提前告知教务处,以便教务处安排人员列席会议。二级学院需做好会议记录及宣传报道。
四、其他事宜
(一)开设公开课。各学院推选3名以上教师开设公开课,并组织专职教师观摩学习。公开课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10月31日前报教务处陈焱老师处。
(二)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教学督导反馈会,校督导反馈会另行通知。
(三)做好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二级学院于11月23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
附件:1.期中考试课程信息汇总表表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公开课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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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